中国交易所债市对类政府平台发行人的门槛提高。据财新网周二报导,多家券商近日接到交易所窗口指导,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营业收入中,来自所属地方政府的比例若超过50%,将不能在交易所发债。
报导指出,较之此前同时参考营业收入和现金流这两条红线,现在监管层只看营业收入占比一项,即“双50%”变成“单50%”,发债门槛大幅提升。业内人士预计,至少70%以上的类平台公司都不符合公司债发行条件。
而且交易所此次窗口指导并没有安排新老划断的过渡。报导引述上海一券商债券业务负责人称,“所有的项目,包括在审的,全部一刀切,如果触碰‘单50%’的红线,就要立即叫停,这个影响还是很大的。”
根据证监会于2015年1月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交易所公司债发行主体并不包括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但在实际操作中,证监会对已经退出银监会平台名单的类平台公司有所放松,并于去年7月底制定了相应的甄别标准。
当时的规定是,有以下两种情形的发行人,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一是被列入银监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名单(监管类);二是最近三年(非公开发行的为最近两年)来自所属地方政府的现金流入与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占比平均超过50%,且最近三年(非公开发行的为最近两年)来自所属地方政府的收入与营业收入占比平均超过50%。
报导并援引北京一家券商的固定收益人士指出,以前是两条上限,踩一条没关系,所以营业收入中来自地方政府的比例即使超过50%也不要紧,只要在现金流占比中不超标就没事。但是交易所最新的窗口指导,不认现金流指标了,只要营业收入占比超标就会被卡。
报导还称,针对房地产类和过剩行业的公司债发行主体,交易所正在研究相应的指标,拟提升发债门槛。
“房地产类公司主要是从主体评级和项目分布上卡,评级较低或者项目主要是在三四线城市的,就可能不受理公司债的发行申请。”一位知情人士说。
来源:路透中文网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