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周二晚公告称,将“10中钢债”回售登记期再度延长至6月14日结束,这已是10中钢债回售登记第10次延期。
该债券上次回售登记延期的截至日为5月24日。公告显示,中钢股份拟以所持上市公司中钢国际的股票为债券追加质押担保。经持有人同意,现将回售登记期调整为2015年9月30日-2016年6月14日。
10中钢债付息日为每年的10月20日。因新担保方案或影响回售,中钢股份去年称延期支付10中钢债的2015年度利息,随后连续多次延长该期债券的回售登记期。
0中钢债于2010年10月发行,规模20亿元人民币,期限七年,在第五年末附有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0中钢债主承销商为中银国际证券,原仅由母公司中国中钢集团提供担保。
10中钢债投资人回售申请期初定为2015年9月30日至10月16日,原定行权日为10月20日。根据规则,在行权日,中央结算公司对投资人选择回售部分的债券办理回售手续;对未回售部分按付息处理。如部分回售,则该债券继续流通;如全部回售,则该债券停止流通。
已陷入困境多时的中钢集团债务重组有了新转机。据21世纪经济报导4月初报导,中钢集团债务重组方案已上报给国资委、银监会并等待国务院的批复,方案中包含了债转股,占债务的一半。
来源:路透中文网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