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债发行安排,2011年第十期、第十一期、第十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将于2011年7月25日至7月31日(节假日正常发行)同时在全国发行。
第十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期限为1年,年利率3.85%,全国最大发行额为40亿元;第十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期限为3年,年利率5.58%,全国最大发行额为100亿元;第十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期限为5年,年利率6.15%,全国最大发行额为60亿元。三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产品,按年付息,付息日为每年7月25日。
本次国债代销采取全行集中模式,敞开销售,售完为止,单一账户每期最高购买限额为500万元,销售渠道为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时间为8:30—16:30。财政部债券发行公告公布日至发行结束日,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三期国债均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
敬请关注。
中国建设银行
201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