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川财政厅上周五稍晚公告,当日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了总额260.38亿元人民币的地方政府债,其中一般债83.05亿元,专项债177.33亿元,利率较下限上浮比例均为15%。
四川省本次定向发行的一般债包括三年、五年、七年和十年四个期限,发行规模分别为16.613亿元、24.934亿元、24.934亿元和16.569亿元,对应利率2.93%、3.07%、3.30%和3.28%。
上体上浮点位上,上述利率较按发行前五日国债到期收益率曲线均值的下限,分别上浮38个基点(bp)、40bp、43bp和43bp。
同时发行的专项债包括三年、五年和七年三个品种,发行量分别为53.192亿元、53.192亿元和70.946亿元,利率与同期限一般债相同。
今年地方债发行自2月中旬由湖北省起步,不过至目前,不论是公开招标还是定向承销,发行频率较为迟缓。发行利率方面,此前河北省定向发行的上浮比例为13%-14%。
路透统计数据显示,中国2015年地方政府债累计发行38,350.6188亿元,其中定向发行7,921.7795亿元,占比约两成,公开招标占比近八成。
定价方面,2015年各省市定向地方债利率较下限上浮幅度在15%附近居多。陕西省去年11月发行的定向债利率则较下限上浮20%,为当年定向债上浮幅度最高;上浮点数绝对值上,则以去年7月2日大连市定向发行的十年一般和专项债的69个bp为最大。
中国财政部曾发布通知,明确今年各地地方债每季度发行不超过规模上限30%,同时要求地方财政着手改善地方债流动性,并探索面向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发行地方债,推进地方债投资主体多元化。
定向承销发行操作规程规定,该种方式下,发行利率区间下限不得低于发行日前1-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限不得高于发行日前1-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浮30%。
来源:路透中文网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