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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银行养颐乐·金岁集合计划介绍
“建设银行养颐乐·金岁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于2011年通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集合计划产品报备的批复,计划确认函号:99JH201100010。本计划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发起,携手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基金、中信证券、人保资产、工银瑞信、国寿养老多家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旨在为企业提供“忠于所托,成其养老”的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二、集合计划设立目的
通过建立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实现保障和提高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企业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充分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本计划管理机构
受托人兼账户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计划的特色与优势
1.简化建立程序
本计划提供了标准流程、标准合同以及标准的投资组合,省去了管理人选择、合同签订、流程设计等步骤;各管理机构间的无缝对接,提高客户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效率;为客户提供全流程、一站式服务,有效提高了企业开展年金业务的效率。
2.降低运营成本
本计划运营所产生的开户、交易、审计等费用由参加本计划的全部企业共同分担,降低了单个客户建立年金计划的成本。
3.投资规模效应
通过汇集所有参加计划企业的企业年金基金资产进行投资,本计划实现投资的规模效应,拓宽投资范围,提高企业年金基金的收益水平。
4.投资组合丰富
本计划按照各类投资产品风险收益特征,选择了多个投资管理人,同时设计了多种投资组合供企业选择,充分满足企业个性化的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
5.专业机构管理
本计划各管理人均拥有丰富的企业年金管理经验和成熟的运作模式,可以实现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高效、规范运营。
6. 服务优质贴身
本计划受托人建设银行联合相关合作机构专业的服务团队,能够为企业及员工提供方便、优质、快捷的属地化服务,真正做到让企业及受益人省心、放心。
7、便利查询渠道:
本计划受托人建设银行能够提供互联网站、电话银行、ATM等多种查询渠道,可以满足客户及时、准确地进行企业年金信息查询需求。
五、本计划服务流程
六、本计划投资管理
本计划投资符合《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第11号令)所列投资范围与投资比例。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动态调整投资比例;同时结合市场情况综合分析产品收益风险特性,精选投资品种。以本金安全为目标,严格控制风险,对资产进行优选配置,力争实现企业年金的保值增值。
(一)权益型投资组合
1.投资原则
遵循“价值投资、稳健增值”的投资原则,合规投资、控制风险,在适当承受市场波动的基础上实现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2.投资目标
在控制本金风险的前提下,结合资本市场走势,动态调整资产中的固定收益类投资比例和权益类投资比例,通过积极策略灵活投资,实现基金的保本与增值。
3.投资范围及比例
资产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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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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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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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性及流动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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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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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货币式基金、清算备付金、证券清算款以及一级市场证券申购资金视为流动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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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收益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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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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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政策性金融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万能保险产品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以及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债券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不高于30%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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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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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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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投资比例高于或等于30%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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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风险收益特征
本计划风险适度,在适当承担风险的情况下,对资产进行优选配置,力图实现企业年金的保值增值。
(二)非权益型投资组合
1.投资原则
遵循“严控风险、安全增值”的投资原则,在高度安全性和充足流动性的基础上合规投资、控制风险,实现持续稳定的回报。
2.投资目标
依托价值分析手段,科学的管理利率和信用风险,构造主动管理型债券组合,通过债券回购的手段积极申购新股、新债,稳定提高企业年金基金的收益水平。
3.投资范围及比例
资产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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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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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货币性及流动性资产
|
[5%,100%]
|
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货币式基金、清算备付金、证券清算款以及一级市场证券申购资金视为流动性资产
|
固定收益类资产
|
[0%,95%]
|
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政策性金融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万能保险产品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以及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债券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不高于30%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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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风险收益特征
本计划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相对稳健,本计划以力争本金安全为目标,严格控制风险,对资产进行优选配置,力争实现企业年金的保值增值。
七、本计划收费标准
费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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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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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型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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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权益型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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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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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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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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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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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1元•户/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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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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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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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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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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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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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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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计划相关事项说明
定价周期:按周进行估值
估值方式:以投资组合为单位,份额法估值
信息披露:建设银行将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每年度结束后60日内向企业提交季度及年度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企业及职工可通过建设银行服务网站查询账户信息。如本计划发生受托合同约定的重大事项时,建设银行会在法规要求时效内及时进行公告。如本计划发生变更,建设银行会自生效之日起15日内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等方式进行通知。
九、本计划查询渠道
建设银行开通了业内最丰富、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查询渠道,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网站自助查询、客户经理上门服务、ATM、手机短信等,可以满足不同人群的年金信息查询需要。
渠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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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计划企业查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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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计划员工个人查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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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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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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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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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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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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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经理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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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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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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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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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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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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