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或就村镇银行管理新规征求意见
银监会已开始就《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子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商业银行征求意见。积极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银行有望借此“曲线”获得一张全国性农村银行牌照。 报道称,相比原来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主发起行在村镇银行的持股最低可以为20%,新的《村镇银行子银行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子银行应对所投资的村镇银行实施绝对控股,之前成立的村镇银行未达到绝对控股的,也要通过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等方式达到绝对控股。 而子银行设立的方式是换股。成立后必须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而其之前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的股权,应在1年内以股权出资或转让的方式置换给子银行。 新规设立村镇银行子银行的门槛包括,注册资本不低于20亿元,主发起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1%。而主发起人所应具备的“硬件”条件包括:最近1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监管评级连续3年达到二级以上等。 对于外资银行以村镇银行布局中国市场,新的管理办法规定,“单个境外发起人或出资人及其关联方的投资入股中资村镇银行子银行比例不得超过20%,多个境外发起人或出资人及其关联方的投资入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5%”。 此外,推出村镇银行子银行牌照后,银监会将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批量化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并不再把村镇银行作为任务“摊派”。“做得好,做得多的,最终能成为一家全国性的农村银行,原本只是象征性做几家的,很容易成为包袱。”报道援引一位从事村镇银行发起设立的国有大行人士说。(一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