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动主题:
“龙卡蜜悦赚”
2、活动时间:
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活动区域范围:
上海地区
4、活动对象:
限上海地区发行的龙卡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参加(以下简称“持卡人”)
5、活动内容:
“第三季”: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龙卡信用卡持卡人计积分刷卡消费满3000元并新办理3000元以上账单分期或现金分期,即可在上海建行网站活动页面登记领奖信息,所有完成登记的持卡人总交易金额(计积分刷卡消费与账单分期或现金分期金额合计)排名前170名的将获赠伊莱克斯搅拌棒一份,价值1000元。礼品不可折现。
“热购季”:“蜘蛛网小票根大‘钱’坤”: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凭蜘蛛网电影票根可在蜘蛛网指定合作商户消费享受优惠。具体商户信息可登录蜘蛛网www.spider.com.cn——“小票根大‘钱’坤”活动专区查询。
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关注蜘蛛网微信订阅号(微信号:spider201310),上传在蜘蛛网合作商户用建行龙卡信用卡刷卡的POS单,即可参与抽奖,奖品为蜘蛛网免费电影通兑券(共限800张)、15元电子抵用券(不限量)。
6、活动规则:
(1)本活动限上海地区发行的龙卡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参加(以下简称“持卡人”)。每卡限参加一次“第三季”活动,多卡刷卡记录不可合并参加本活动,但可分别登记后参加活动。持卡人完成登记,则活动期间的刷卡记录全部计算在内。刷卡消费均需计算龙卡信用卡积分。
(2)“第三季”活动开展时间为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持卡人刷卡消费以我行系统记录为准。美元消费按1:7折算、欧元消费按1:9折算。
(3)参加“第三季”活动的持卡人须在2015年6月30日前,登录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网站(www.ccb.com/sh)“龙卡蜜悦赚”活动页面,登记相关信息。活动页面登记开放时间至2015年6月30日24点止。
(4)“第三季”活动以持卡人在网页登记的先后时间作为排序依据,即“满足消费条件的情况下以登记的先后顺序排序,先登记先得”。如持卡人在活动期间以同一卡号重复登记相关信息,则之前的登记信息视作无效处理,排序将按最新一次的登记时间为准。
(5)“第三季”活动礼品,名额有限,赠完即止,不可折现。
(6)“第三季”活动建行将根据持卡人是否符合获奖资格、有效消费记录确认、登记顺序先后等要素,进行排名,在活动结束后的次月月底前确定获奖持卡人名单并将礼品配送至持卡人在上海建行网站领奖登记时所留的联系地址或将兑换码发送至指定手机号,礼品配送详情以持卡人收到的建行短信告知内容为准。参与“第三季”的持卡人如在2015年7月31日前对相关问题未表示异议,则视为放弃参加本活动。
(7)“热购季”:“蜘蛛网小票根大‘钱’坤”活动奖品蜘蛛网免费电影通兑券及蜘蛛网15元电子抵用券将以电子码的形式发送至持卡人参与活动微信账户,具体使用规则以蜘蛛网对外公布为准。
(8)本次获奖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并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9)取现和非真实交易、取消/退款交易及我行规定不计积分的交易,均不计入本次活动。持卡人参与套现及违法交易、账户状态异常、逾期还款、违反《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或《龙卡信用卡分期付款约定条款》的,建行有权随时取消其参与本活动的资格,并保留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活动期间销户的龙卡信用卡所产生的消费记录不计入统计。
(10)本活动详细办法以上海建行网站公告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全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金融业政策规定、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中国建设银行相应业务管理办法、龙卡信用卡分期付款约定条款及相关行业惯例办理。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中国建设银行对本次活动有调整及更改的权利。调整及更改经相关途径(现场)公告后生效。
(11)“热购季”:“蜘蛛网小票根大‘钱’坤”活动咨询电话:蜘蛛网(www.spider.com.cn)客服热线:4001500666(每日8点至23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