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乾元”资产支持型2011第1期(2年期、3年期)(鄂尔多斯市物流配送中心有限公司)理财产品说明书“七 提前终止”项约定,应该产品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和融资方需求,将于2013年2月1日提前终止本产品,投资者实际持有期(2011年9月9日-2012年9月8日)的收益资金已按照产品说明书约定分2次返还签约账户。本次返还的是投资本金和剩余实际持有期(2012年9月9日-2013年1月31日)的收益资金。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同时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建设银行业务发展的支持。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