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央行14/2017/TT-NHNN号文件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新发生的存贷款业务利息计算方式将按下述进行调整:
将一年的定义由360天修改为365天,因此自2018年1月1日起,新发生的业务将按照一年365天计算各期限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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