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
二、活动范围
广东广州地区
三、活动对象
龙卡汽车卡持卡人、粤通龙卡主卡持卡人
四、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持汽车卡在建行指定网点签约代扣充值加油卡,可获赠加油IC卡一张及享加油充值金额1%回馈,限持卡人本人专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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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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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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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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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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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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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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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宝岗大道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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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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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景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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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华盛路201、203、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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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5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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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花园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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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南701号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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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6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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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花园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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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新路221-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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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606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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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海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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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148、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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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5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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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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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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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体育西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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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6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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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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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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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市桥镇繁华路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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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2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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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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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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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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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3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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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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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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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东华南路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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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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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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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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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广园中路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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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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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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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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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大德路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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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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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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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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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金穗路6号1、2、4号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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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95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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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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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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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达道路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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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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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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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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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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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63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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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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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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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东风中路509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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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8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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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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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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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山七路304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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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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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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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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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荔城街挂绿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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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5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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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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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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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市街口街府前路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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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2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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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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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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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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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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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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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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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进港大道24号银港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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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10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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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活动细则
1. 本活动仅限龙卡汽车卡或粤通龙卡的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参加,每人仅限获赠一张中石化加油IC卡。
2. 本活动代扣款方式为每月固定扣款,扣款时间为每月10号(如遇10号为节假日,将提前至最近工作日),代扣款金额为500元、1000元、1500元其中一项。代扣款项视同消费,但不计算消费积分。充值奖励金额将在充值次月的10号前划入持卡人获赠的中石化加油IC卡中。
3. 持卡人到网点签约时,需要携带本人龙卡汽车卡或粤通龙卡、本人身份证件。
4. 活动结束后,加油IC卡仍可继续使用。客户仍可进行定期充值,但无法享受加油充值金1%的奖励。
5.对于非真实交易、分单交易、取消/退款交易均不计入本次活动。如出现非真实交易的情形,我行将取消持卡人获赠礼品的资格,并保留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6.持卡人若在活动期间有迟缴、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或卡片已冻结,即丧失参加活动资格。
7.本活动详细办法以现场公告为准,本活动解释权归我行所有,其他未尽事宜,全部依照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约定条款执行。对于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咨询我行活动服务热线4008200588。
8.本次获奖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并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