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区:加油充值,享1%充值金回馈

一、活动时间

2010612011531

二、活动范围

广东广州地区

三、活动对象

龙卡汽车卡持卡人、粤通龙卡主卡持卡人

四、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持汽车卡在建行指定网点签约代扣充值加油卡,可获赠加油IC卡一张及享加油充值金额1%回馈,限持卡人本人专享。

支行名称

网点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海珠支行

营业室

广州市宝岗大道157

83017108

逸景分理处

广州市海珠区华盛路201203205

34250839

金碧花园分理处

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南701号首层

84064393

光大花园分理处

革新路221-223

89606766

尚海分理处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148150

34250839

天河支行

营业室

广州市天河体育西111

83016771

番禺支行

营业部

番禺市桥镇繁华路41

84824166

花都支行

营业室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68

36835111

东山支行

营业室

广州市东华南路168

83014207

白云支行

营业部

广州市广园中路217

83015252

越秀支行

营业室

广州市大德路198

83014704

电力支行

营业部

广州市金穗路6124号铺

38295276

铁路支行

营业室

广州市达道路61

83016918

空港支行

机场路支行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82

86631645

省分行

营业部

广州市东风中路5092

83018233

荔湾支行

营业室

广州市中山七路304号之一

83015103

增城支行

营业室

增城市荔城街挂绿路17

82752367

从化支行

营业室

从化市街口街府前路98

87928880

开发区支行

营业室

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

82220082

南沙支行

营业室

南沙区进港大道24号银港大厦

39910282

五、活动细则

1. 本活动仅限龙卡汽车卡或粤通龙卡的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参加,每人仅限获赠一张中石化加油IC卡。

2. 本活动代扣款方式为每月固定扣款,扣款时间为每月10号(如遇10号为节假日,将提前至最近工作日),代扣款金额为500元、1000元、1500元其中一项。代扣款项视同消费,但不计算消费积分。充值奖励金额将在充值次月的10号前划入持卡人获赠的中石化加油IC卡中。

3. 持卡人到网点签约时,需要携带本人龙卡汽车卡或粤通龙卡、本人身份证件。

4. 活动结束后,加油IC卡仍可继续使用。客户仍可进行定期充值,但无法享受加油充值金1%的奖励。

5.对于非真实交易、分单交易、取消/退款交易均不计入本次活动。如出现非真实交易的情形,我行将取消持卡人获赠礼品的资格,并保留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6.持卡人若在活动期间有迟缴、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或卡片已冻结,即丧失参加活动资格。

7.本活动详细办法以现场公告为准,本活动解释权归我行所有,其他未尽事宜,全部依照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约定条款执行。对于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咨询我行活动服务热线4008200588

8.本次获奖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并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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