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

1.本活动对象为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信用卡个人客户(不包括商务卡和附属卡)。

2.持卡人已成功办理现金分期,如申请提前还款,须一次性偿还剩余的所有各期本金及手续费,已收取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

3.现金分期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持卡人可用信用额度且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溢缴款和临时额度不能申请现金分期。

4.持卡人通过现金分期获得的资金不得用于买卖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投资、进行权益性投资或发放高利贷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建行有权立即终止现金分期业务并要求持卡人立即偿还全部现金分期资金及手续费。

温馨提示

持卡人办理现金分期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并同意现金分期业务的约定条款。持卡人申请龙卡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即表示其已清楚知晓并同意遵守相关现金分期付款约定条款。详见建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