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周四报导,中国一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预期收益过分夸大,如果后续偿还本息时收益达不到预期,地方政府只能靠卖地还钱,需警惕相关的政府债务风险。
报导引述地方发改人士指出,一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根据收益覆盖本息多少倍来编造收益,前几年只偿还利息还好,但之后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时,如果项目没这么多收益就存在偿还风险,地方政府还不上钱又只能靠卖地。
该人士举例称,一个工业园区类开发的专项债项目,需要编制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由于收入无法确定,只能根据七年的发债年限,按照收益覆盖本金利息至少1.5倍来编造。西部园区很难引入高精尖企业,因此未来效益不一定好。前七年只偿还利息压力不大,但七年之后需要偿还本息时,如果园区收不上钱,可能只能靠通过卖地来偿债了。
“某条西部偏僻的高速公路专项债项目收益预测中,20年高速通行费收入高达近100亿元,预期收益吓死人,该区域车流量较好的高速公路一年收入也只能达到3亿元左右,因此这个收益预计有明显水分。”该人士补充到。
报导引述青海省财政厅副厅长蔡强建议指出,目前专项债全生命周期管理缺乏完整的操作指引和比较全面的指导性文件,应健全现有的专项债券法律法规体系。并按照权责匹配的原则,厘清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部门在风险预防、发现、处置和后续等操作环节的具体职责分工,提供可操作性较强的具体风险甄别方法和具体处置措施。
上述发改人士认为,新一轮专项债申报中,国家发改委有着严苛的审核条件,比如专项债必须有收益,前期工作完备,并只允许申报政府投资项目。不过老实说,地方确实也存在为了完成申报任务,对项目尽调不够充分的情况。而且专项债项目绝大多数最终由地方城投公司去做,考核较少、资金使用效率并不高。
蔡强表示,要重点加强债券发行前风险评估,坚决制止项目盲目上马。基层财政在建立政府债券储备项目库体系时,一定要对债券项目进行前置性调查、分析、研究,明确债券项目的公益性以及资金支出的资本性,从源头排查解决债券资金安排的风险隐患。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曾表示,要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按规定提前下达明年部分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确保明年初即可使用见效;同时,今年限额内地方政府专项债要确保9月底前发行完毕,10月底前全部拨付到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来源:路透中文网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