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理事会是指在发起设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内部设立,依托企业年金计划存在,由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的特定自然人集合。
年金理事会作为企业年金的受托人有四方面的规定:
(一)年金理事会须在内部设立并依托年金计划存在,企业外部的自然人集合,其他企业的年金理事会不得成为本企业年金的受托人;
(二) 年金理事会为特定信托目的存在,企业内其他理事会也不得担任企业年金的受托人;
(三) 年金理事会主要由企业内部职工构成,其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四) 年金理事会是企业年金基金资产的共同受托人,共同处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