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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创新转型抓机遇 服务民生谋发展—建行金融机构业务助力民生改善

发布时间:2014-10-31

商业银行的金融机构业务服务于各类金融机构客户,发展条件优越、平台较多、潜力巨大,与金融变革进展和市场成熟密切相关。随着金融变革与经济转型的加快,主动创新转型的能力和对发展大势的研判,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未来的经营水准和核心竞争力。在允许银行混业经营之前,商业银行开展综合化经营的基础较多集中在金融机构业务,因此对金融机构业务的关注和发力具有特别而深远的意义。

中国建设银行金融机构业务致力于服务银行、保险、信托、证券、期货、金融租赁、资产管理、汽车金融等各类金融机构客户,近几年来不断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将助力民生改善作为服务实体经济、实现商业银行自身转型的重要着力点,在同业中率先走出了一条创新转型的科学发展之路。

引领创新 紧随市场需求

自股改上市以来,建设银行积极响应国家引导,稳妥推进综合化经营,整合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按照“综合性、多功能、集约化”的战略定位,在发展好银行主业的同时,建设银行还加快发展保险、信托、基金、租赁等非银行业务,努力为各类金融机构客户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成为功能齐全、领先同业的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

针对2000-2006年证券行业经营下行调整、券商资金来源紧张问题,为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建设银行在同业率先开办了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这项新业务,先后与25家证券公司签订了股票质押贷款合同,累计有400多亿股票市值质押在建设银行特别席位上,提供近200亿元的股票质押贷款融资服务,在保持贷款零不良率的同时,有效缓解了证券公司资金压力,较好地支持了我国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针对证券行业结构调整、资本投入增加面临的流动性管理难度加大、融资需求迫切问题,建设银行于2010年在业内积极试点同业融资业务利率市场化管理,先行推出每日市场化浮动利率定价的金融机构账户透支服务,有效解决客户短期资金在途的融资需求问题,受到证券公司广泛好评和认可;于2012重启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和次级债发行,积极参与对证券公司的债券投资,加大理财投资、资产管理领域合作,为行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助推创新业务快速发展。

针对银保合作长期以来仅以代销保险为主、合作模式单一问题,建设银行自2006年至今,在银保市场精耕细作,不断拓宽资产、托管、股权投资等非代销领域的合作。2006年建设银行抓住保监会开展保险公司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工作的契机,利用自身在基础设施领域的优势,开发了“融保通”产品,成为项目的托管人和独立监督人。2007年,建设银行有重点地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平安保险集团公司等开展资产业务合作,并逐渐开展对合作保险公司的评级授信工作,为银保双方在资金拆借、债券回购、相互购买次级债等资产业务方面的合作提供保障。2008年,为解决小企业融资需求和大型企业供应链融资需求,建设银行又推出了信用保险保理这一国内保理业务的新品种。2009年,建设银行与保险公司在互相购买次级债业务领域开展了新的合作,将双方业务合作领域进一步扩大。此后,随着我国金融业务综合化经营步伐的加快,2009年底,建设银行与ING签署了购买太平洋安泰5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2010年底,又购买了太平洋安泰1%的股权,之后将其更名为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为建设银行旗下子公司之一,实现了合作模式在广度和深度的升华。

践行责任 助力民生改善

除发挥好服务客户、服务全行的基础功能之外,建设银行还积极寻找金融机构业务与社会、与时代的契合点,努力践行国家主力银行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为全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2011年,建设银行积极试点,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融资服务链条延伸至对公、中小企业客户,在业内率先推出对公质押融资监控服务,积极为持有有价证券的机构投资者提供资金融通,通过有价证券质押,帮助中小企业打通另路融资途径,缓解融资压力。通过与证券公司信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动营销,解决了多家小企业融资难题,为客户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融资途径和方案。建设银行对证券质押物融资的评级、审批、风控等流程和业务模式被业内多家券商学习、借鉴,为证券公司开办约定购回、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参照。

针对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的棚户区改造这一民心工程,建设银行通过与政策性银行的创新合作,间接参与民生工程,切实将助力实体经济、推动民生改善落到实处。按照规划,国开行将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除了获得央行补充抵押贷款(PSL)之外,如何有效补充低成本的资金来源成为影响棚改项目进程的关键因素。得知这一情况后,建设银行科学谋划,发挥开、建两行的传统合作优势,积极与国开行探索新型合作模式,推出了“项目代理+同业存款”的贷款结算综合合作模式。仅在云南省,建设银行已先后与国开行在“云南省2013年重点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昆明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工程项目”和“红河州棚户区改造项目”等多个项目开展贷款结算综合合作,涉及信贷资金超过200亿元。取得代理资格后,建设银行进一步理顺资金监督流程,提高代理服务质量,一方面为各项目业主、施工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也较好解决了项目资金来源问题,实现了建设银行、开发银行、地方政府、项目业主以及广大棚户区住户的多方共赢。

搭建平台 布局未来发展

分业经营与监管的金融制度是我国经济金融发展水平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维护金融秩序的必然选择。从国际潮流看,金融业的融合化、一体化也应该成为我国金融机构为增强竞争力、开拓业务范围和提高赢利能力的发展目标。近几年来一行三会积极鼓励创新的政策密集出台,为金融机构发展交叉平台业务和跨界竞合创造了条件。

建设银行率先同业开展了系统的金融机构业务发展路径研究,在分析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业务现状的基础上,通过比较研究中外各类金融机构的发展轨迹与差异,提出国内各类金融机构现阶段的发展趋势,以及对商业银行与之开展合作的主要影响和潜在需求,并最终提出综合投融资服务的提供商、交叉金融平台的牵头方与协调人、最广泛同业往来的撮合者三大发展路径。综合投融资服务的提供商是指建设银行充分利用在客户、网络、资金、产品、信息、人才、风控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有效整合内外部资源,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投融资解决方案,在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与机构客户、有投资需求的高净值客户和机构投资者之间搭建桥梁。资金的来源可以是建设银行的信贷、理财等表内外资金,也可以是信托、证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等合作金融机构的外部资金;资金投向是能成熟运用建设银行风控技术、且符合国家宏观政策与监管部门法规的领域,主要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小微企业、城镇化建设、三农等经济结构转型与升级过程中的重要领域与薄弱环节。交叉金融平台的牵头方与协调人,是指建设银行在双边、多边的金融机构业务合作中承担整体方案设计、参与机构邀约、参与机构会议召集、投融资需求沟通等主要工作,并在其中最大化地嵌入建设银行传统的金融机构业务产品的创新服务。最广泛同业往来的撮合者,是指建设银行以人民币同业资金往来议价业务为原型,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不对全行流动性造成重大影响的前提下,放开资金来源和运用的客户群体范围,在最广泛的机构客户范围内开展往来业务。

创新工作的进展得益于社会各界的支持、合作,也凝聚了广大建行人的智慧与汗水。各类金融机构客户之所以长期坚定不移地选择与建设银行合作,除了信赖建设银行强大的服务团队及服务网络外,更与建设银行长期以来所秉承的关注民生、服务社会,不断突破、创新转型的经营理念密不可分。通过在金融机构业务经营中融入建设银行“和客户同发展,与社会共繁荣”的社会责任理念,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了建设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既赢得了同业业务的创新发展,也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