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时报》:存款利率市场化:有序推进 谨慎前行
多年等待之后,存款利率市场化的全面实现已进入倒计时。央行在今年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明确提出,将逐步推出面向企业和个人的大额可转让存单,有序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工行也于日前回应称,目前已全面做好面向个人和企业发行大额存单的各项工作。
不过,一些专家提醒,作为我国利率体系中最为重要的基准利率,存款利率是利率体系的压舱石,其市场化的实现绝不是简单地放开管制权。
对此,建行首席经济学家黄志凌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存款利率市场化是考验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各类经济主体的真正开始。如果在各项准备工作没有做好之前,贸然推行存款利率市场化,有可能触发系统性风险。因此,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必须要稳步进行,不能急于求成。
难啃的“硬骨头”
近年来,我国银行间市场的同业存款、拆借和回购利率已在形式上实现了市场化定价。不过,一些业内专家认为,虽然有许多利率已经市场化了,但存款利率决定贷款利率,存贷款利率决定中国金融总体利率水平的局面仍未被撼动,而存款利率市场化是块难啃的“硬骨头”。
黄志凌解释说,表面上看,银行的资产端定价,除上存央行的准备金之外已基本实现了利率市场化。但是,银行资产端的价格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负债端价格决定的,即大部分资产(包括贷款在内)的定价基础仍是存款利率。
事实上,净利润增速放缓迫使银行已明确提出或者实际面临“二次转型”、“二次改革”的命题。而“二次改革”的实质是摆脱依靠大规模资本消耗、赚取利差的单一增长模式,从而逐步转向“风险定价能力提高”的盈利模式。
对此,黄志凌认为,利率市场化可以培养银行等相关经济主体利率敏感性和风险定价能力。因为,利率市场化正是赋予借贷双方自由选择权和自主定价权,但这些权利的行使取决于其对交易对手的信用选择能力和风险定价能力,这些能力也必须通过长期的数据积累来获得,依赖于较强的模型构建和量化分析能力。而培养经济主体的利率敏感性以及风险定价能力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
高度警惕潜在风险
近期公布的中报数据显示,上半年五大行存款加速流出趋势明显。某大行相关负责人就表示,我国银行的盈利仍然主要来源于存贷利差以及存贷规模的扩张,存款是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拼抢存款仍然是银行现实可行的主流发展路径。
黄志凌认为,在这一背景下,贸然放开存款利率,很可能导致银行间展开存款价格战,导致存款利率大幅提升;简单放开存款利率,更有可能导致银行盈利能力的急剧下降,最终会影响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
更需要警惕的是,随着利率波动加剧,金融资产的重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都将上升。多类风险的关联度也将上升,风险更难识别和管理。
黄志凌表示,利率市场化将严重挑战银行资产负债的合同期限和重定价期限错配,使银行的整张资产负债表面临风险,可能产生比贷款质量更难控制的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敞口,这种全局性与整体性风险需要引起高度警惕。
黄志凌认为,商业银行现有风险计量体系的主要功能是满足监管资本计算需求,参数与模型主要用来描述历史轨迹,对现实风险和潜在风险几乎不敏感;资本对风险的覆盖仅仅满足于总量层级,尚未精细到结构层面,更谈不上业务单元和产品层面。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风险定价本身就潜藏着巨大风险。令人担忧的问题还在于,银行业并没有充分认识到这种差距及其严重性。
银行服务差别化趋势加深
在谈及利率市场化改革时,建行行长张建国表示,预计改革将涉及包括“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完善商业银行退出机制”等多个方面。
一些专家对此分析认为,利率市场化之后银行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将使部分银行面临较大的风险,不排除部分金融机构出现破产倒闭。因此,金融机构退出机制与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已迫在眉睫。
为应对存款利率市场化所带来的挑战,商业银行已采取多项措施。从这些措施来看,银行服务将呈现差别化、精细化的趋势。
黄志凌也表示,银行金融服务产品的差异化程度加深,居民储蓄和投资理财会有更多选择,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长期以来形成的政府对居民储蓄与理财风险的隐性担保,致使居民风险意识淡薄,认为从银行取得既定回报理所当然,甚至形成了低风险、高回报的习惯心理。
在利率风险上升以后,相关投资者势必充分运用利率类衍生品对冲风险。存款利率市场化后,已有的利率互换(IRS)、债券远期、远期利率协议和国债期货市场的交易将更加活跃,投资者主体会进一步壮大,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将更大拓展。黄志凌判断,后续或将推出利率期货、利率期权、债券期权、IRS期权等新品种,这将为机构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投资品种,使其在投资组合中有效运用利率衍生品工具主动管理利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