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建行:银行理财资金可参与保障房
发布时间:2011-03-25
资金缺口一直是保障房实施过程中的一道难题。建设银行投行部总经理王贵亚于3月21日在沪举行的一个房地产论坛中提出,银行对于保障房的两种金融支持方式:融资类产品和投资类产品。 他认为,保障房项目从银行贷款来看的确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银行的角色可以调整为上述两类产品的生产者。一类是融资类产品,即商业银行通过理财、委托的方式来解决保障房的融资需要。商业银行通过理财的方式,将个人闲散资金结合起来,通过集合理财的方式来委托给保障房建设的企业,或者是融资方,“当然这部分资金不能够用来购买土地”。 他续称,另一类为股权收益型产品,通过理财资金来投到某些保障房项目股权里,银行可以担任私募投资的财务顾问,帮助选择项目,并且参与保障房建设的投资决策,以这样的方式来进行。 股权收益型模式的最大特点就是商业银行本身不出资,但可以发挥银行客户和网点优势,以及依托银行的政府资源,便于寻找项目和相应的管理人,“这很可能是最好解决保障房的方式”,王贵亚表示。 他认为,在做股权收益模式的过程中,资金设立的时候可以是公司式的基金,管理者成立一个基金管理公司,专门担任保障房建设的资金管理。作为银行承担这个资金的募集者。 此外,收益的获取方式,可以有固定模式,也可以是非固定模式,但风险完全由基金的投资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