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建行: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差别化政策
发布时间:2010-04-22
21日建设银行消息称,为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根据国务院有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要求,建设银行进一步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差别化政策。 建行表示,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对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建行要求各分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按照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建行相关人士表示,要综合考虑所在地区当地房地产价格走势、住房楼盘项目价格情况、客户信用状况等因素,根据总行有关政策要求,制定差别化的首付款比例要求,防止抵押物价值波动可能导致的风险。对房地产价格波动较大的区域,应进一步提高首付款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