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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放式基金登记过户系统的介绍

发布时间:2017-05-03

 

不论是登记过户业务本身还是其衍生出来的金融外包服务业务,对于大多数普通投资者而言都是陌生的。因此,本文拟对公募基金登记过户系统的功能和模式进行介绍,并就基金份额登记外包服务的现状与发展进行研究和分析,希望藉此让基金市场的管理人与投资者更好的理解基金行业这项既源于传统又不断创新的业务。份额登记过户作为专属于基金公司的传统服务项目,随着监管层外包政策的放开,正成为泛资管时代各家机构踊跃争夺的新型业务高地。

 

登记过户服务综述

登记过户服务是登记注册机构向投资者提供账户管理、份额登记、交易清算、红利发放、持有人名册保管的综合服务,相关业务处理由开放式基金登记过户系统提供支持。开放式基金登记过户系统①(Transfer Agent,以下简称“TA系统”)作为开放式基金运作的核心系统之一,承担着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以及基金交易引起份额变动登记的重要职责,它既是基金估值核算系统计算每日单位资产净值的份额基数来源,也是基金管理公司TA类清算指令或应收数据生成的依据。TA系统能够完成基金交易过程中金额费用以及份额数量的计算,对投资者的交易申请进行确认并就交易引起的份额增减进行准确记录,还可代为处理权益登记分配等事项。

份额登记作为基金管理人的一项传统服务,在公募基金行业已经发展的非常成熟,从服务方式到服务内容都相当规范且已在业内形成了行业惯例。与市场上大中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多年积累的丰富实操经验相比,尽管规模较小的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以及其他类型的市场参与方也具有很强烈的份额登记需求,但是碍于组织形式各异、运营成本高昂、系统运维复杂、业务经验欠缺,这部分参与方目前普遍只能选择手工方式来解决业务发展的迫切需要,这在信息安全性、客户体验度、数据规范性以及业务处理自动化、准确性方面都存在明显的不足。近年,基金市场爆发式增长所带来的管理压力日益显现,后台业务需求端与供给端之间的矛盾也日渐突出。兼顾国内市场发展需求的同时借鉴国外资本市场的运作经验,2014年11月24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以下简称“《外包指引》”),出台基金管理人开展外包服务的原则性规定,至此中国资本市场的外包服务首次被监管机构以规范文件的形式予以明确,外包服务正式推向市场并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TA系统与其他系统的关联性分析

与TA系统交互较为密切的系统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内部的核算系统、清算系统、客服系统和投资交易系统,直销和代销机构的销售系统以及资产托管银行的核算系统,上述关联方和系统间相互依附,通过数据交互实现各自业务处理的目标。(图1)

图1 TA系统与相关系统间的协作方式

 

  • 基金公司内部核算系统

核算系统的主要职责是依据《会计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会计方法根据投资标的价格变化对整个基金资产的价值做出准确、公允的计算与簿记登记。核算系统是基金产品单位净值产生的源头,同时单位净值又是TA系统处理投资者交易申请的价格依据。因此,管理人在核算系统计算得出当日(T日)资产净值后会将净值文件(NAV)发送至TA系统,供TA系统继续完成T日份额的计算与登记,TA处理结束得到的份额和确认结果又将作为T+1日核算系统计算单位净值时使用的资产份额基数,至此TA系统和核算系统数据间形成交互闭环、往复循环。核算系统与TA系统的互动方式也恰好解释了基金“金额申购、份额赎回”交易原则确立的原因。因为T日的交易申请价格,需要等到日终核算系统处理完毕后才能得出,所以投资者在日间发起交易时无法知晓交易对应的价格。(图2)

图2 TA系统与基金公司内部核算系统交互图示

 

  • 基金公司内部清算系统

清算系统的职责是根据确认后的投资交易业务完成后续资金划拨,通常包括交易所资金清算、银行间市场资金清算和场外资金清算三部分。其中,交易所和银行间的资金清算都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和银行间的标准化数据自动处理,场外业务则可能需要根据具体业务情况手动录入指令完成资金清算。就TA清算而言,它只是庞大的清算业务类型的一种。对于场外申赎业务,清算系统通过读取自建TA系统的确认数据②即可生成指令和应收并完成清算;而对于ETF和LOF等同时涉及场内申赎和交易的产品,在自建TA数据基础上还需要通过获取交易所数据才能发起清算处理。TA的清算交收相对于其他业务类型而言更具灵活性,通常可根据销售机构、托管机构与管理人的约定,采用个性化的合并交收或轧差交收方式进行。

  • 基金公司内部投资交易系统

投资交易系统是基金经理形成投资决策之后,在交易所、外汇交易中心、金融期货交易所、场外等交易场所下单完成股票买卖、新股申购、债券买卖兑付、质押式融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交易业务的系统,每日的投资操作都会触发当日估值核算以及资金清算的处理。为了相对准确的掌握资产规模和资金头寸变化,投资交易系统需要在当日资产核算结果的基础上读取TA确认数据,根据当日核算得到的资产总量以及申购赎回等业务的确认结果了解次日实际可供使用的资金规模,帮助基金经理掌握投资节奏、合理调整投资策略。

  • 产品销售系统

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募类产品通常在两类渠道展开销售,根据系统所属的机构来判断可以分为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直销机构是指基金公司的柜台或网站,而代销机构则通常是指与基金公司达成代理销售协议的第三方平台,如银行、证券或外部网站等。相比较两种销售模式,由于直销无需通过第三方渠道,所以费率成本更低。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发起交易申请,由此产生的系统数据被称之为交易申请数据,但是该数据只是完整了记录投资者的交易申请情况,至于该交易是否合规合法、是否符合系统相关参数配置,是否最终能被管理人认可,则需由TA系统处理后才能知晓。在与TA形成交互的系统中,销售系统的主要功能是接受投资者的交易申请并向TA系统发送申请数据,而后从TA系统接收07净值文件用于向投资者公示基金每日单位净值,并根据TA系统处理得到的确认文件完成销售机构内部的清算交收。

  • 基金公司内部客户服务系统

客户服务系统顾名思义就是向基金管理公司投资者提供客户服务的平台。部分投资者倾向于使用电话、网站等渠道对业务申请结果进行查询,或就产品或业务办理进度等情况进行咨询,所以客户服务系统在提供产品业务介绍、交易规则问询等常规服务外,还需要存储投资者份额持有明细、交易历史、交易详情等与TA业务相关的系统数据。日常操作中,直销系统会在每日收到TA系统发送的确认数据后将其转发送至客服系统③,确保系统具备向客户提供各项服务的数据基础。

  • 托管机构核算系统

不仅是基金公司内部系统、销售系统分别与TA系统存在数据交换行为,托管机构的核算系统也需要使用TA确认数据并以此作为计算次日单位净值的份额基础。托管机构核算系统作为负责基金产品净值复核的系统,单位净值计算过程中使用的产品总份额信息同样也是源自于TA系统的份额基数。在不考虑实时TA④处理情况下,T日发起申请产生的份额变化通常会在T+1日得到管理人的确认⑤,所以T+1日核算系统的份额基准数量即可通过T日日终份额+T+1日应该被确认的份额数量加总得出。总体来看,基金公司内部的核算系统和托管机构的核算系统与TA系统交互方式类似,数据使用规则基本相同。

 

自建TA系统和中登TA系统的比较

登记过户这项业务由TA系统负责处理,但是说到TA系统时,通常会提及自建TA系统和中登TA系统两个概念,系统的适用主要取决于产品类型和交易方式。

  • 定义及适用范围

自建TA系统,由基金管理公司自行开发或采购第三方系统完成基金份额的登记过户和账户管理工作,整套系统由管理人后台部门独立运营,业务处理过程中不需要与中登发生数据或信息的交互。自建TA系统目前适用的产品主要局限于场外开放式基金,对于ETF和LOF等同时可在交易所和场外交易的基金产品,由于涉及场内清算交收,因此无法单独由自建TA系统完成处理。

除了上述由管理人自行完成场外基金份额的登记过户方式外,ETF和LOF这类同时支持场内外交易的产品使得该类TA业务的处理必须有中登参与。根据当前的处理模式和行业惯例,中登TA无法单独完成整个过户登记流程,因此,需要管理人另行购入一个中登分TA系统配合中登TA系统才能完成涉及场内基金交易的份额登记过户处理。ETF和LOF这类既可以在一级市场申购赎回,又可在二级市场直接买卖或申赎的产品,由于投资行为的发起场所不同所以产品份额分别登记在场外基金账号和场内证券账户名下。当投资者需要跨场内外市场进行基金交易时(如一级市场申购获取的份额在二级市场卖出),需要首先将份额对应登记的基金账号进行变更,也就是俗称的“转托管业务”。

  • 自建TA系统的优势与不足

自建TA系统作为单个管理人的内部系统之一,市场上呈现出外部采购为主自主开发为辅的局面,其中恒生开发的TA系统市场占比高达90%以上。截至2017年2月,我国境内共有基金管理公司109家,由于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基金公司可以自行选用不同的TA处理系统,导致系统互不兼容的问题十分突出,对投资者参与基金市场交易造成了一定不便和困难。列举基金账户的独立性来说,账户的分离式管理意味着如果投资者购买多个管理人的产品,即需要在每个管理人处开立单独的基金账户,且每个账户之间相互隔离无法实现资产的集中统一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投资者资产处置的自由。

此外,但凡市场上出现新的产品或交易方式,都有可能对登记过户的处理方式造成影响。自建TA系统作为单家管理人使用的独立系统,基金管理人不得不为了适应市场变化而及时完成系统改造。机构为此所投入的资金和时间成本很高,也对自主研发机构的技术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不能及时完成系统的配套支持还可能使得管理人丧失业务先机。

从另一方面比较,自建TA系统的灵活性或会优于中登TA系统。作为自行管理或开发设计的系统,如果能够形成较为稳定的内部开发团队,并在产品创新研发阶段就介入产品设计,这样就可以在新产品推出时一并兼顾后台运营的支持方式,这相较于不具备TA处理能力或完全依赖中登或外部机构完成处理的管理人来说是非常明显的优势。自建TA系统在灵活性、适应性以及市场响应速度往往会优于中登TA系统大平台的运作方式。

  • 中登TA系统的优势与不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早在2002年8月就推出了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系统依托沪深分公司成熟的资金交收系统、网络通讯配套设施以及广泛的证券账户资源,能够为相关参与方提供开放式基金的登记结算、权益分配和客户服务。中登是国内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集约化、自动化、标准化服务规范的引领者,目前所提供的业务范围已经基本覆盖基金管理公司的业务需求。

作为国内运作成熟管理规范、业界认可度较高的重要平台,对比管理人的自建TA系统,中登系统在诸多方面具备明显优势。首先,从渠道分布和数据交换方面来看,中登代销渠道齐全,管理公司仅需要实现与中登TA系统的数据交换即可完成与中登接入的所有代销渠道的连接。其次,中登继续沿用了沪深两市的账户模式,确保了TA账户体系上的标准化。允许投资者在场内直接使用证券账户完成开放式基金交易,实质上突破了单家管理人的账户维度,这相对于自建TA也是重大的突破之一,简化了投资者的账户管理工作,极大地提升了用户操作的便捷性和友好性。

但另一方面,中登TA系统采用的批量处理模式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管理人的自主性和独立性,所有管理人都需要按照中登规范和要求进行统一时点的业务批处理,致使操作灵活性大大减弱。此外,中登的标准化处理方式暂时也无法满足私募基金此类个性化程度较高,但行业规范性相对较低产品的登记过户处理要求。考虑到为了应对新型需求可能支付的高昂成本,中登对于系统优化和改造的意愿和动力明显不足。最后,客户资源对基金公司是稀缺的资源,如果委托第三方进行TA处理,意味着产品下所有投资者信息和交易往来记录都不得不向第三方予以披露,这对于客户信息保密和客户关系维护都可能造成不利影响,加大各家机构争夺高净值客户的激烈程度。

结合国外基金业务的发展历程以及国内相关政策环境的变化,基金公司的传统服务模式正在由过去完全自营向逐步外包过渡。在未来,随着金融外包服务外延的扩展以及专业外包服务的普及,基金公司在规模与结构方面都会发生重大的调整。面对业务营收收窄,市场竞争加剧的不利局面,基金公司会着力加大投资研究方面的投入,同时压缩产品运营和行政管理类的支出,探索业务发展的新路径,达到管理规模与管理能力的合理平衡。

■ 本版文字/陈琳(总行投资银行部)

 

注:

①封闭式基金同样也需要进行份额登记,但是由于封闭式基金存续期间不开放交易,所以并无份额变动。相较开放式基金而言,封闭式基金份额登记操作简单,对系统自动化处理要求较低。目前,市面上主流的TA系统主要都是为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研发的。

②确认数据:投资者在向销售机构或第三方平台提交交易申请后,申请并不必然会被管理人确认。只有当申请数据被TA运用规则处理之后得到的最终结果,才是当日有效的确认数据。

③客服系统:通常TA系统不直接与客服系统发生数据交换,因此客服系统只能从直销系统接收TA确认数据。

④实时TA:随时接收申请数据并进行TA处理,有别于传统TA日终统一跑批的传统模式。

⑤根据产品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发起的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通常会在T+N日得到管理人的确认(N取决于产品设置,T为申请日),即只有在该日期申请变动的份额才会实际从份额余额中增加或扣减。例如,投资者A于1月1日发起申购申请,产品确认日为T+1日。则1月1日TA处理后,虽然费用份额都已计算完毕,但是新增的这部分份额在1月2日才会实际计入A投资者基金份额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