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付这1000美金?
■ 卡卡
使用信用卡进行电购、邮购交易,给人们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即便商家远在大洋彼岸,买家在国内也可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购买需要的商品或者服务。当持卡人或持卡人的授权人与商户签下订单协议时,事实上等于与商户签订了交易合同。如果事前没有注意与商户签署退货或是取消条款,事后若想变更合同约定条款,会发现有很大的麻烦。上海某知名学府的焦教授就遇到了这样的烦恼。
焦教授是材料学方面的专家,2008年下半年,他与同事一起写了一篇学术论文。在向学校申请项目经费的同时,作为论文的作者之一他向国际某知名材料学杂志投稿,并授权其同事与杂志社签署了出版协议。协议规定:每发表一页纸,焦教授需支付USD100.00,文章刊登的当月向焦教授信用卡收取该笔费用。
2009年1月,该杂志社刊登了教授的文章,并按约定从教授的信用卡中扣收取了10页,共USD1000.00的出版费。
然而,也在1月份,情况发生了变化。教授申请的项目经费未获得学校批准,没有经费就没钱支付论文出版费。于是教授向我行提出拒付这USD1000.00费用。
收到教授的拒付要求后,工作人员对交易展开调查,收单行提供了清晰的商户协议合同与交易明细清单。协议约定内容清晰表明:商户履行了论文出版的义务,客户应当承担相应的付款义务。之后,工作人员与教授进行多次沟通,从合同签定之初入手,对交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但是教授表示,合同本身并无疑义,只因无项目经费,要求取消契约。
面对教授的特殊要求,信用卡中心建议教授可通过联系杂志社的方式进行沟通,要求延期付款,或作取消。最终,杂志社同意客户可分期付款,每月支付USD100.00。
友情提醒:
非面对面的电购/邮购交易,协议的签订非常重要,签字前应注意文本条款内容,注意双方权责义务关系。特别关注取消或退订类条款,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权益。
(建行信用卡中心提供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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