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忽”付出的代价
发布时间:2009-06-10

■ 健信

    胡小姐是龙卡信用卡的老用户,经常出国的她深感信用卡的便利与快捷,可这次却因签单时的疏忽,付出了代价。

    2008年7月, 胡小姐去马来西亚旅游,途中在商店看中一款标价泰铢41200的饰品,非常喜欢当即买下。刷卡后很自然地在签单上签名。回国后不久,她收到了信用卡对账单,却发现那笔THB 41200交易折美金1289.85美元,粗粗一算,这笔交易泰铢折美金的汇率为31.94:1,而胡小姐记得当时外汇局的汇率是33.70:1左右。这笔交易为何要多支出 67美元? 胡小姐拨通了建行800热线。

    接到来电,建行业务人员对交易清算信息与授权信息分别作了查询,原来仍是一笔DCC(Dynamic Currency Conversion),即“动态货币转换”交易,商户在交易发生当时,将原始币种“泰铢”根据其收单行提供的汇率转换成美金,直接对持卡人进行扣款。而DCC交易所使用的汇率通常较高,导致持卡人支付的账单美元金额比其他非DCC交易高。

    为进一步证实这一判断,业务人员向境外调单。收到的单据上有胡小姐的签字,并清晰地显示THB41200和USD1289.85金额及商户折算率,落款标注:“请以当地金额折算成美金借记我的账户,我知道我有权利选择泰铢,并且知道我现在选择的币种是最终选择。我知道这一货币转换由当地的银行提供”。

    看到签单上有这样的标注,胡小姐觉得很冤,她说自己付款时商户并未向其说明将泰铢折成美金之事,故自己签名时,只当作普通交易,没细看就签了。但这样并不代表自己同意这样的支付方式。现在觉得很不公平,提出拒付。

    虽然胡小姐已在签单上签名确认,但抱着为客户争取的想法,业务人员为胡小姐向境外提出拒付,并阐明持卡人的立场。不久收到境外收单行的再请款,商户称,“交易发生时已将货币折算率告知客户,签单上清晰注明了权责关系,此文本格式符合国际组织动态货币转换交易规则”,故不能同意拒付。

    业务人员再次联系胡小姐,耐心向其解释与说明:DCC交易因其货币折算的明晰性与便利性,在境外已被广泛使用,且已被大多数持卡人接受。因此,境内持卡人在境外使用信用卡时,一定要听清商户的介绍,看明白签购单格式、内容后再签名。如果听不懂当地语言,也一定要设法弄明白商户意思后再签名,否则很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冤枉款”。

    几番联系沟通,胡小姐终于接受了事实,知道这次是自己太大意了,以后一定要注意才行。

友情提示:

    目前DCC交易已被境外商户广泛使用,我国持卡人由于对交易认知的缺乏,往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DCC方式完成了自己的交易,事后收到帐单才发现多支出了美金。故持卡人付款签字时,一定要仔细审核所签单据,以防因疏忽而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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