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联名账户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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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联名账户协议书

 

个人存款联名账户申请开立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    (分/支行) (以下简称“乙方”)达成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申请开立个人存款联名账户(以下简称“联名账户”)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知晓并同意遵守《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章程》所列规定(包括此后不时所作的修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提供的联名账户业务,遵守本《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联名账户协议书》约定。甲方可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点、互联网网站等渠道查询章程内容。

一、基本约定

   1.乙方所提供的联名账户严格遵循实名制管理规定,以银联标准卡作为账户介质,卡片有效期遵循龙卡通借记卡相关规定。该卡具有管理人民币活期和定期储蓄及凭证式国债等账户的基本功能。联名账户按照账户管理形式分为亲情联名账户(以下简称“亲情账户”)和共管联名账户(以下简称“共管账户”)。

   2.亲情账户,乙方按照联名人数对应提供亲情账户介质(以下简称“亲情卡”),提供介质个数最多不超过联名人人数,联名账户所有人中的任何一人均可以单独办理联名账户相关业务。甲方任何一个联名人都有权处理账户内全部存款,因此产生的纠纷属于甲方联名人之间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3.共管账户,乙方只提供一个共管账户介质(以下简称“共管卡”),按照联名人分别设立账户交易密码。该联名账户的现金支取和转账支取只能由全体联名人凭各自密码共同在网点柜台办理。因特殊情况,共管账户的联名人不能前来网点办理业务的,该联名人的代理人或合法继承人可凭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书或人民法院的继承权证明或裁决书及有效身份证件,与其他共管联名人一同申请办理支取业务。共管账户联名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共管卡到乙方网点办理本人密码修改。

4.联名账户中的活期账户为个人结算账户,所有交易如未指明,将默认为对活期账户的操作。

5.联名账户的存款按照中国建设银行关于个人存款计结息的相关规定执行。

6.乙方对甲方收取的相关费用标准及收取方式按照中国建设银行公示的标准执行。对于同一账户签发多个交易介质的,按照交易介质个数收取工本费,账户管理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按账户进行收取。

7.乙方对亲情卡或共管卡按持卡年度(自办卡月起每满12个月为一个持卡年度)收取账户管理费。第一年度的账户管理费和卡的工本费在开卡时由甲方直接交纳,以后年度账户管理费每年从甲方账户自动扣收。销户时已收取的账户管理费不予退还。

8甲方同意按乙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各类应承担的费用,同意乙方采用扣收的方式从甲方账户中收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对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或标准等进行调整,并正式对外公告后执行,无需另行通知甲方。如有需要,乙方将在公告前报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甲方有权在乙方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联名账户及相关服务,如果甲方不愿接受乙方公告内容的,应在乙方公告施行前向乙方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甲方即不申请变更或终止服务,又不执行乙方实行的公告的,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龙卡通的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均以乙方最新公告为准。

9.为了满足监管部门和乙方业务管理的需要,甲方自行协商指定一名联名账户牵头人,一经指定不能变更。共管账户牵头人为共管卡的领卡签收人。

10.甲方可根据需要到乙方指定网点申请增加或删减联名人。增加联名人时,原全部联名人应到场对原协议进行变更并签字确认,联名人一经增加,新增的联名人与原有联名人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删减时可由本次删减人向乙方申请办理,联名人一经删减,视为其自动放弃对该联名账户享有的权利,但应承担其参与联名账户期间所涉及的法律责任,也不影响应承担的债务。删减联名人不影响其他联名人的权利和义务。共管账户联名人删减时,需牵头人和被删减联名人一同办理。

11亲情账户联名人均可申请联名账户下账户资金的个人资信证明申请,乙方向任一联名人对某一笔资金开立个人资信证明以后,其他联名人不能再对该笔资金申请开立个人资信证明;具体业务处理规定遵循储蓄存款业务个人资信证明相关规定。共管账户不能办理个人资信证明。

12亲情账户联名人可申请其名下定期存款的挂入、挂出;共管账户不支持定期存款的挂入、挂出和应急取现业务。

二、联名账户开户

1甲方所有联名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网点共同办理联名账户开户手续,并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合法。乙方按照人民银行实名制、反洗钱与制裁、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等规定,核实确认后,开立联名账户,对甲方相关个人资料保密,但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及在中国建设银行内部使用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办理联名账户,应预留本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并配合乙方开展反洗钱、非居民金融账户尽职调查等。

2领取共管卡时,由联名账户牵头人在领用签收单上签收;领取亲情卡时,由领取人在领用签收单上签字;领取亲情卡或共管卡后,甲方应立即在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签署与申请书上相同的签名,共管卡由牵头人签名。

3.在乙方为甲方办理本协议项下事项所必需的情形下,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收集、存储甲方在办理本业务过程中主动提供或因使用服务而产生的个人信息,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可将上述信息用于监管核查、资金清算、账务核算、交易信息记录、以及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申请办理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向乙方集团成员(包括建设银行境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服务机构及其他必要的业务合作机构提供乙方获取的甲方个人信息。上述信息的范围包括甲方的个人基本资料、身份信息、账户信息、交易信息。

对于甲方同意乙方处理的个人信息,乙方将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与甲方的约定开展信息处理行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护甲方的个人信息。接收信息的上述第三方将为处理本协议项下事务之目的接触并按照乙方的业务需要使用甲方个人信息,乙方承诺将向有关第三方明确其保护甲方个人信息的职责并要求第三方承担相应保密义务。

三、联名账户使用

1.甲方保证将联名账户用于合法用途,保证自己利用联名账户从事的各种交易为法律允许。

2亲情卡开卡后,默认开通卡内人民币活期和定期储蓄及凭证式国债等账户的基本功能,并开通银联境外(含港澳地区)交易和自助交易功能。共管卡开卡后,默认开通卡内人民币活期和定期储蓄及凭证式国债等基本功能。共管卡必须由全体联名人持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各自的密码至我行柜面办理取款等乙方提供的业务。

3.亲情账户持卡人因卡片毁损、磁条消磁等原因需要换领新卡的,可持卡片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乙方指定营业网点办理换卡手续,并交纳换卡手续费。共管卡换领新卡由牵头人持卡片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4.甲方任一联名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情卡或共管卡(或凭卡号)、交易密码到网点查询账户资料。亲情卡还可通过乙方客户服务电话、网上银行、智慧柜员机、自助柜员机等渠道了解其联名账户的账户变动情况。甲方对境内交易账务变动情况有异议的,须于交易发生后40天内向乙方提出查询更正申请;对境外交易账务变动情况有异议的,须于记账日后60天内向乙方提出查询更正申请。

5.甲方办理联名账户换卡业务且卡号变更后,不影响原债务责任的承担,部分签约功能可以自动转移到新卡内;对于不能自动转移的签约功能,甲方应及时到原签约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6联名账户所有联名人对于联名账户内资金变动和使用所产生的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而不论该资金变动或使用是某个联名人单独做出或全部联名人共同做出的。

7乙方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协助国家有权机关对甲方的联名账户进行查询、冻结和扣划。甲方任一联名人发生司法查询、冻结及扣划时,甲方同意乙方支持联名账户全额查询、全额或部分冻结和扣划;如因甲方联名人中一人或多人涉及纠纷或诉讼,导致有权机关要求协助查询、冻结、扣划联名账户内款项的,甲方其他联名人不能因此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且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名账户的密码可以由甲方联名人在开卡时各自设置。甲方须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密码,避免使用易被窃取和破译的数字,并切勿将密码透露给他人。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乙方无关。

9.甲方持亲情卡在智慧柜员机、自助柜员机等自助渠道上连续输错三次密码,卡片将被锁定,需要按照要求到乙方指定网点办理解锁或重置手续后,才能继续使用。

10.甲方使用中国建设银行的ATM等自助设备时,如发生吞卡,应及时与自助设备所属管理机构取得联系,并按银行指定时间及要求办理领卡手续。吞卡后过期未领的,中国建设银行将按有关规定对被吞卡片进行破坏性处理并回收作废,甲方须到指定网点办理补卡手续。在其他银行的ATM等自助设备发生吞卡的,甲方应及时按ATM等自助设备所属银行的规定办理领卡手续。

四、挂失

1.甲方应妥善保管所持亲情卡或共管卡,如卡遗失或被盗,应及时致电乙方客服电话95533或乙方提供的其他途径办理,挂失生效时间及金额以乙方系统记录为准。乙方不承担挂失有效期外该卡被冒用所造成的资金损失。亲情卡挂失凭证补发、销户、密码重置等均需挂失亲情卡持卡人本人办理;除被挂失的亲情卡外,其他亲情卡可以正常使用。挂失不影响联名账户的签约自动转账和代缴费业务。

2.为协助甲方防范风险,甲方任一联名人通过网点、客服电话95533、网上银行等渠道进行临时挂失时,乙方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将对该卡进行止付。临时挂失的有效期为5天,临时挂失到期自动失效,可申请多次临时挂失,从最后一次有效临时挂失日起计算。临时挂失有效期内如需撤销,挂失申请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亲情卡或共管卡到网点办理。

3.甲方对所持亲情卡或共管卡申请永久挂失时,应按要求提供甲方姓名、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卡号等相关资料。共管卡的永久挂失需由联名账户牵头人办理。联名账户密码遗忘时,甲方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及亲情卡或共管卡到乙方指定网点办理本人密码重置。

4.永久挂失生效后,甲方应按乙方相关业务规定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乙方指定网点办理挂失补卡或销卡手续,补卡时须交纳补卡工本费;若甲方申请办理挂失撤销,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情卡或共管卡及挂失申请书到乙方受理网点办理撤销挂失手续。

5因下列情况之一产生的债务或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①甲方挂失生效前发生的交易;②甲方有欺诈或其它不诚实行为;③乙方调查情况,遭甲方拒绝;④遗失或被窃龙卡借记卡卡片上无甲方签名。

五、其他

1.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时,应当遵守本协议。甲方使用联名账户办理业务涉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时应一并遵守,但在本协议生效前乙方既有的业务规则与本协议发生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2亲情卡或共管卡只能甲方本人使用,不得出租、转让、转借。甲方因卡片或密码保管不善、将卡片交他人使用或自身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3甲方与商户或乙方以外的受理银行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应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会视情况提供必要帮助,甲方不得以此为由对乙方划付交易款项提出异议

4任一联名人取消联名,乙方不负责告知其他联名人,因任一联名人取消联名而引发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5.甲方工作、通讯方式(地址或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资料发生变动,应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如未按规定办理,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申请资料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和方式为甲乙双方所同意,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已送达。甲方通讯地址和方式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告知乙方。

6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战争、暴动、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政府行为、禁令、或供电、通讯等客观情况)导致联名账户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将视情况协助甲方解决或提供必要的帮助,但不承担相关责任。对于在交易过程中,因暂时的网络通讯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错账现象,银行有权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7亲情卡或共管卡属于乙方所有,乙方保留收回或不核发新卡的权利。为保障甲方账户资金安全,乙方在发现甲方的联名账户存在被他人冒用等使用风险时,有权暂时对该账户进行止付。若发现甲方在用卡过程中有不遵守本协议所述章程及本协议规定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乙方有权终止其用卡权利,并可授权有关单位收回。

8.甲方对联名账户申请销户时,应在偿还账户所有欠款、解除账户所有签约关系、将子账户全部销户或移出后由联名账户牵头人在乙方指定网点办理联名账户的销户手续,并将亲情卡或共管卡交还乙方。

9.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使用联名账户时,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乙方有权认为此行为已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同意;在进行亲情卡或共管卡申领、挂失、换卡等特殊业务时,应由其监护人代办。甲方的用卡行为及交易责任由甲方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

10共管卡不支持签约、代收代付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及银行业监督机关的有关规章、政策规定及金融业的行业惯例办理。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七、本协议以甲方所有联名人在协议书签字栏签字,乙方同意甲方申请并签章发卡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不得涂改。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应妥善保管,若遗失,以乙方保管的为准。

 

特别提示:如客户对建设银行产品或服务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拨打建设银行95533客户服务与投诉热线咨询与反映。

甲方承诺:本人已仔细阅读上述所有条款,并已特别注意字体加黑的内容。中国建设银行已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予以明确说明,本人对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甲方

申请人1(牵头人):                (客户签字)

申请人2:                     (客户签字)                 (代理人/监护人签字)

申请人3:                     (客户签字)                 (代理人/监护人签字)

申请人4:                     (客户签字)                 (代理人/监护人签字)

申请人5:                     (客户签字)                 (代理人/监护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中国建设银行                    分行                   支行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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