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活动时间
2016-07-25 至 2016-12-31
二、活动地区
全国
三、活动对象
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信用卡个人客户,附属卡及商务卡不参加活动。
四、活动内容
1.手续费7折惠:活动期间,办理龙卡信用卡现金分期享手续费基准费率7折优惠!
2.掌上渠道积分礼:之前从未通过微信、手机银行渠道办理过现金分期的客户,活动期间首次在微信或手机银行渠道成功申请办理龙卡现金分期业务,且单笔金额满1000元(含),即可获赠1万奖励积分(限前100万名)。
注:“手续费7折惠”及“掌上渠道积分礼”活动可同享,每位持卡人活动期间最多限获赠一次奖励积分。
1.本活动对象为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信用卡个人客户(不包括商务卡和附属卡),以下简称“持卡人”。
2.本次活动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以我行系统记录的成功交易时间为准。
3.“手续费7折惠”活动针对全体活动对象,并可与“掌上渠道积分礼”活动同享。
4.“掌上渠道积分礼”活动相关规定
(1)“掌上渠道积分礼”活动仅针对之前从未在微信、手机银行渠道申办过现金分期业务的持卡人。
(2)“掌上渠道积分礼”活动内容:之前从未通过微信、手机银行渠道办理过现金分期的客户,活动期间首次在微信或手机银行渠道成功申请办理龙卡现金分期业务,且单笔金额满1000元(含),即可获赠1万奖励积分。
(3)“掌上渠道积分礼”活动限前100万名客户参加,奖励积分按我行系统中符合条件的现金分期交易成功办理时间先后顺序赠送,先到先得,赠完即止。
(4)每位持卡人活动期间最多限获赠一次奖励积分,且仅限主卡持卡人具有奖励积分获赠资格,持卡人以其在我行系统登记的证件号码认定,奖励积分将计入持卡人活动期间第一笔通过微信或手机银行渠道办理现金分期业务的主卡卡号。
(5)活动奖励积分将于现金分期交易的次月记入持卡人积分账户中。
举例说明:如持卡人于8月22日首次通过微信成功办理3万元现金分期,则我行将于9月30日前将1万奖励积分计入持卡人积分账户。
(6)撤销或提前终止的现金分期交易不参加“掌上渠道积分礼”活动。如持卡人在获得奖励积分后撤销或提前终止现金分期交易,我行将扣回奖励积分。
(7)奖励积分可参加我行信用卡积分换礼活动,具体可兑换礼品可登录积分商城http://jf.ccb.com/查看。
5.现金分期相关业务规定
(1)持卡人办理现金分期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并同意《龙卡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约定条款》。持卡人申请龙卡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即表示其已清楚知晓并同意遵守相关现金分期付款约定条款。
(2)现金分期申请金额最低为500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持卡人可用信用额度且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溢缴款和临时额度不能申请现金分期。持卡人实际可申办金额以建行审批结果为准。
(3)持卡人已成功办理现金分期,如申请提前还款,须一次性偿还剩余的所有各期本金及手续费,已收取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
(4)持卡人通过现金分期获得的资金不得用于买卖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投资、进行权益性投资或发放高利贷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建行有权立即终止现金分期业务并要求持卡人立即偿还全部现金分期资金及手续费。
6.持卡人有义务按约定偿还信用卡欠款。若持卡人于活动期间有逾期还款,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或现金分期付款约定条款,出现账户状态不正常,参与套现或违法交易等情况的,中国建设银行有权随时取消其参加本次活动及获得奖励积分资格,并保留从持卡人对应信用卡账户中直接扣减奖励积分或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7.本业务详细办法以建行网站公布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金融业政策规定、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及龙卡信用卡现金分期付款业务约定条款及相关行业惯例办理。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中国建设银行保留相关解释、调整及更改的权利。调整及更改经相关途径(如银行网站)公告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