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行五星电器暑期分期欢乐购
1、活动时间
答:2016年7月27日—9月30日
3、活动对象
答:建行龙卡信用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
4、活动商户地址、电话、营业时间?
答:合肥地区三家五星门店
合作商家名称 |
商户地址 |
商户咨询电话 |
五星电器龙图店 |
合肥市金寨路432号 |
0551-62636101 |
五星电器宿州路店 |
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103号 |
0551-62697013 |
五星电器肥东店 |
合肥市肥东县店埠新街4号 |
0551-67700401 |
5、活动内容
答:1.分期送好礼
活动期间持建行龙卡客户至五星电器指定门店,分期满2000元送100元商场抵扣券,满10000元送200元商场抵扣券,单卡单笔限赠1张。商场抵扣券共计100000元, 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2.享优惠手续费率
活动期间,客户享受优惠分期手续费率,仅需承担3/6/12期分期手续费的40%。
分期手续费标准 |
五星 |
持卡人 |
建行 |
3期1.5% |
0.75% |
0.60% |
0.15% |
6期2% |
1% |
0.80% |
0.20% |
12期4% |
2% |
1.60% |
0.40% |
活动细则
1.活动时间: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9月30日
2.活动对象:所有账户状态正常的建行龙卡信用卡持卡人。
3.奖励条件:持建行龙卡客户至五星电器指定门店,分期满2000元送100元商场抵扣券, 满10000元送200元商场抵扣券,单卡单笔限赠1张。商场抵扣券共计100000元, 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4.礼品兑领方式:持卡人须凭当日购物小票(或收银单或签购单)和同卡号龙卡信用卡于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至五星电器活动商户门店服务台签字领取。消费不可跨店累积。礼品不可跨店兑领。礼品不可他人代领。本次获奖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并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5.参与活动购买的商品和售后服务处理方式:礼品以现场实物为准,不可折换现金。礼品一经兑换,不可随意调换。任何有关礼品的质量和服务之责任,将由礼品供应商或合作商负责。
6.退货规定:撤消或退货的交易不参加本次活动。持卡人在领取赠品之后若发生退货行为而未达赠礼条件,赠品需一并退回,若无法退回,建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从持卡人对应信用卡账户中扣除赠品相应金额。
7.取消参与活动资格规定:对于非真实交易、分单交易、取消/退款交易均不计入本次活动。如出现非真实交易的情形,我行将取消持卡人获赠礼品的资格,并保留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持卡人若在活动期间有迟缴、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或卡片已冻结,即丧失参加活动资格。
8.活动所遵循的规则和法律法规。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拒绝参与套现及违法交易、不良账户或账户状态不正常的持卡人参与本活动的权利。
9.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及五星电器有限公司对本次活动有解释、调整及更改的权利。调整及更改经网站(或现场)公告后生效。
10.活动规则查询或咨询途径。本活动详细办法以五星电器有限公司活动现场公告(或网站公布)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全部依照建设银行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等约定条款执行。对于相关活动规则如有疑问,可咨询五星电器活动商户门店服务台工作人员,或者详询建行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