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省份(按首字拼音排序):
安庆市 蚌埠市 巢湖市 池州市 滁州市 阜阳市 合肥市 淮北市 淮南市 黄山市 六安市 马鞍山市 宿州市 铜陵市 芜湖市 宣城市 亳州市
福州市 龙岩市 南平市 宁德市 莆田市 泉州市 三明市 厦门市 漳州市
白银市 定西市 甘南藏族 嘉峪关市 金昌市 酒泉市 兰州市 临夏回族 陇南地区 陇南市 平凉市 庆阳市 天水市 武威市 张掖市
潮州市 东莞市 佛山市 广州市 河源市 惠州市 江门市 揭阳市 茂名市 梅州市 清远市 汕头市 汕尾市 韶关市 深圳市 阳江市 云浮市 湛江市 肇庆市 中山市 珠海市
百色市 北海市 崇左市 防城港市 桂林市 贵港市 河池市 贺州市 来宾市 柳州市 南宁市 钦州市 梧州市 玉林市
安顺 毕节 贵阳 六盘水 黔东南 黔南 黔西南 铜仁 遵义
白沙黎族 保亭黎族 昌江黎族 澄迈县 定安县 东方市 海口市 乐东黎族 临高县 陵水黎族 南沙群岛 琼海市 琼中黎族 三亚市 屯昌县 万宁市 文昌市 五指山市 西沙群岛 中沙群岛 儋州市
保定市 沧州市 承德市 邯郸市 衡水市 廊坊市 秦皇岛市 石家庄市 唐山市 邢台市 张家口市
安阳市 鹤壁市 焦作市 开封市 洛阳市 南阳市 平顶山市 三门峡市 商丘市 新乡市 信阳市 许昌市 郑州市 周口市 驻马店市 漯河市 濮阳市 济源市
大庆市 大兴安岭 哈尔滨市 鹤岗市 黑河市 鸡西市 佳木斯市 牡丹江市 七台河市 齐齐哈尔 双鸭山市 绥化市 伊春市
鄂州市 恩施州 黄冈市 黄石市 荆门市 荆州市 潜江市 神农架林区 十堰市 随州市 天门市 武汉市 仙桃市 咸宁市 襄阳市 孝感市 宜昌市
常德市 长沙市 郴州市 衡阳市 怀化市 娄底市 邵阳市 湘潭市 湘西 益阳市 永州市 岳阳市 张家界市 株洲市
白城市 白山市 长春市 吉林市 辽源市 四平市 松原市 通化市 延边朝鲜
常州市 淮安市 连云港市 南京市 南通市 苏州市 宿迁市 泰州市 无锡市 徐州市 盐城市 扬州市 镇江市
抚州市 赣州市 吉安市 景德镇市 九江市 南昌市 萍乡市 上饶市 新余市 宜春市 鹰潭市
鞍山市 本溪市 朝阳市 丹东市 抚顺市 阜新市 葫芦岛市 锦州市 辽阳市 盘锦市 沈阳市 铁岭市 营口市 大连市
阿拉善盟 巴彦淖尔 包头市 赤峰市 鄂尔多斯 呼和浩特 呼伦贝尔 通辽市 乌海市 乌兰察布 锡林郭勒 兴安盟
固原市 石嘴山市 吴忠市 银川市 中卫市
果洛藏族 海北藏族 海东地区 海南藏族 海西蒙古 黄南藏族 西宁市 玉树藏族
滨州市 德州市 东营市 菏泽市 济南市 济宁市 聊城市 临沂市 日照市 泰安市 威海市 潍坊市 烟台市 枣庄市 淄博市 青岛市
安康市 宝鸡市 汉中市 商洛市 铜川市 渭南市 西安市 咸阳市 延安市 榆林市
长治市 大同市 晋城市 晋中市 临汾市 吕梁市 朔州市 太原市 忻州市 阳泉市 运城市
阿坝 巴中市 成都市 达州市 德阳市 甘孜 广安市 广元市 乐山市 凉山市 眉山市 绵阳市 南充市 内江市 攀枝花市 遂宁市 雅安市 宜宾市 资阳市 自贡市 泸州市
阿克苏 阿拉尔 阿勒泰 巴音郭楞 博尔塔拉 昌吉回族 哈密 和田 喀什 克拉玛依 克孜勒苏 石河子 塔城 图木舒克 吐鲁番 乌鲁木齐 五家渠 伊犁
阿里 昌都 拉萨 林芝 那曲 日喀则 山南
保山市 楚雄州 大理州 德宏州 迪庆藏族 红河州 昆明市 丽江市 临沧市 怒江州 曲靖市 思茅市 文山州 西双版纳 玉溪市 昭通市
杭州市 宁波市 湖州市 嘉兴市 金华市 丽水市 绍兴市 台州市 温州市 舟山市 衢州市
    热门关键字: 电子银行信用卡悦生活贵金属
    您的留言性质:
    “建行财富五号”一期双利恒升(A+H)理财产品说明书

    一、本期产品主要条款

    1、产品要素

    产品名称

    “建行财富五号”一期双利恒升理财产品(A+H)

    产品编号

     

    产品类别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风险级别

    中等风险理财产品     

    (该风险评级为我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本金及收益币种

    投资本金币种:人民币

    兑付本金币种:人民币

    兑付收益币种:人民币

    发售规模

    不超过5亿元

    投资期限

    1

    投资起始日

    2008年3月5

    投资到期日

    2009年3月5

    收益兑付日

    到期日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兑付

    产品募集期

    2008年2月262008年3月3日

    募集期是否计算存款利息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

     10%

    委托起始金额

    20万元

    委托金额递增单位

    1万元

    提前终止权

    建设银行及投资者都无提前终止权

    附属条款

    无质押等附属功能

    其它

    募集期内,投资本金计付活期利息;产品兑付时,在途资金不计付利息

       

      二、投资管理

    1、 参与方

    产品发行人、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

    信托计划发行人: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信托)

    投资顾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产品投资结构

    产品投资分为境内(“A”部分)投资和境外投资部分(“H”部分)两个部分。

    “A”部分:产品募集资金通过投资华宝信托发行的专项信托计划,用于境内A股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上申购,并可结合市场情况(增值、套利)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市场基金、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和其他政策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注:如遇新股申购政策调整,“A”部分投资策略将结合市场情况,在以上投资范围内进行相应调整)

    “H”部分:产品同时挂钩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恒生H股指数)表现,并在期末支付6.00%的挂钩费用。

    3、产品投资策略

    双重回报:产品投资人获得参与境内A股市场新股申购稳定收益的同时,分享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成长的收益。

    创新型新股申购策略:境内新股申购借助信托计划,在传统的新股申购策略上,加入参与新股申购型债券基金套利的策略,以获得更高回报。

    挂钩恒生H股结构选优结构:挂钩恒生H股指数的收益率=最大值(参与率×最好的6个当期表现的平均值,0%),其中参与率=30%。在12个观察期内,选择表现最优的6个观察期恒生H股指数的表现,剔除表现较弱的6个观察期恒生H股指数表现。

    三、收益计算方式

    理财产品实际收益=境内部分收益(A部分)+境外部分收益(H部分)-相关费用-浮动业绩报酬

    其中:

    境内部分(A部分)收益为投资新股申购信托计划获得的实际收益;

    境外部分(H部分)收益率=参与率×挂钩标的最好的6个当期表现的平均值与0%之中的最大值。

    挂钩标的:恒生中国企业指数

    参与率:30 %

    当期表现:观察期期末水平/期初水平-100%

    期初水平:2008年3月5日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收市水平。

    观察期期末水平:根据每个观察期期末的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水平来确定。若每个观察期期末该指数水平未被公布,则顺延至下一个指数水平公布日。

    观察期:自2008年4月7日起2009年3月5日止,每个月为一个观察期,共12个观察期。详细如下:

     

    t

    观察日

    t

    观察日

    1

    200847

    7

    2008106

    2

    200855

    8

    2008115

    3

    200865

    9

    2008125

    4

    200877

    10

    200915

    5

    200885

    11

    200925

    6

    200895

    12

    200935

     

        相关费用:

    l         挂钩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表现的挂钩费用:6.00%

    l         固定费用投资本金的0.97%每年(包括理财产品管理费、产品托管费、信托管理费、投资顾问费)

    浮动业绩报酬:华宝信托针对境内部分收益超过8.00%部分收取15%的浮动业绩报酬,我行对产品整体收益超过20%以上部分收取10%的浮动业绩报酬。

    四、兑付方式及说明

    中国建设银行将于到期日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兑付本金及收益。

    五、风险揭示

    本产品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投资者投资于本产品可能面临下述风险导致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出现本金或收益损失等情况,以下投资风险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境内投资部分(“A”部分)主要通过中签新股在一、二级市场的差价获取收益,境外投资部分(“H”部分)通过挂钩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表现获取收益,由此产生的 “A+H”部分收益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及“A”部分的理财本金面临损失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2管理风险:由于信托公司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管理,导致本计划项下的受托资金遭受损失。

    3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4、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新措施的出台而导致新股申购变化和市场波动,影响本产品投资运作或收益而产生风险。

    5、其它风险:交易所停市、证券停牌等因素,直接影响投资运作或资产变现的风险;

    产品管理人、产品信托机构、产品托管机构或证券经纪商等相关机构无法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电力故障、通讯故障等,可能对本产品的投资造成不利影响;战争、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存在超出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外的风险,可能导致资产损失和投资者利益受损。

    六、信息披露

    我行将于产品投资起始日后定期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官方网站(www.ccb.com)公布该产品的运行情况供投资者参考,如有其他需公告事项,我行将在中国建设银行官方网站(www.ccb.com)公布。

    七、特别说明

    本说明书中的“预期收益率”不代表我行对投资人收益的承诺,最终收益以实际支付为准。

     

    附:恒生指数及恒生资讯有限公司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乃由恒生指数有限公司(前称恒指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恒生资讯有限公司之批准发布及编制。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之标记及名称之所有权权益由恒生资讯有限公司拥有。恒生指数有限公司(前称恒指服务有限公司)及恒生资讯有限公司已同意中国建设银行可就“建行财富五号”一期双利恒升理财产品(下称“本产品”)使用及引述该指数,惟恒生指数有限公司(前称恒指服务有限公司)及恒生资讯有限公司并无就(i)任何该指数及其计算或任何其它与之有关的数据的准确性及完整性;或(ii)任何该指数或其中任何成份或其所包涵的资料作任何用途之适用性或适合性;或(iii)任何人士因使用任何该指数或其中任何成份或其所包涵的资料作任何用途而引致之结果,而向该产品之任何经纪或该产品持有人或任何其它人士作出保证或声明或担保,亦不会就任何该指数提供或默示任何保证、声明或担保。恒生指数有限公司(前称恒指服务有限公司)可随时更改或修改计算及编制该指数及其任何有关程序、成份股份及系数之过程及基准,而无须作出通知。于法律容许的范围内,恒生指数有限公司(前称恒指服务有限公司)及恒生资讯有限公司不会因(i)中国建设银行就该产品引用及/或参考任何该指数;或(ii)恒生指数有限公司(前称恒指服务有限公司)在计算任何该指数时的任何失准、遗漏、失误或错误;或(iii)与计算任何该指数有关并由任何其它人士提供的资料的任何失准、遗漏、失误或错误;或(iv)任何经纪、该产品持有人或任何其它处置该产品的人士,因上述原因而直接或间接蒙受的任何经济或其它损失承担任何责任。任何经纪、该产品持有人或任何其它处置该产品的人士,不得因有关该产品的事宜,以任何形式向恒生指数有限公司(前称恒指服务有限公司)及/或恒生资讯有限公司进行索偿、法律行动或法律诉讼。任何经纪、该产品持有人或任何其它处置该产品的人士,须完全了解此免责声明,并且不能依赖恒生指数有限公司(前称恒指服务有限公司)及恒生资讯有限公司。为免产生疑问,本免责声明并不会于任何经纪、该产品持有人或任何其它人士与恒生指数有限公司(前称恒指服务有限公司)及/或恒生资讯有限公司之间构成任何合约或准合约关系,而亦不应视作已构成该等合约关系。

     

       中国建设银行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